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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31日 星期五

請假及補課規定

請假及補課規定:(重要!請注意~)

 一. 專攻課程依照購買堂數有請假次數規定。

       (2次 /24堂;4次 /42堂;6次 /96堂)

 二. 學員請假須事先來電告知,未請假者將喪失補課權益。

 三. 請假恕不退費,但可於兩個月內完成補課程序,逾期未補課者則視同自行放棄補課權益。

 四. 若因特殊情況必須中斷課程者,請洽櫃檯詢問,如經許可可保留課程最多六個月,請在期限內辦理復課,逾期恕不受理。